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89,87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35,499,974.9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26,836.49 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 420,573,138.4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到达公司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25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4,528,336.30 元,其
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115,622,376.87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8,905,959.43 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53,010,498.23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849,894.28 元,其中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4,986,774.35 元,购买理财产品证券账户余额 863,119.93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65,486,274.36
加:募集资金到账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267,609.35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3,562,133.62
赎回理财产品 250,000,000.0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4,466,123.05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40,000,000.00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45,849,894.28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849,894.2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与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
限公司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执行。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将原计划“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出资公司与广东锐金电气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广东京泉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能源公司”),并将京泉华能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实施新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鉴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与京泉华能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9100180808682260 - 4,761,685.52 活期
公司深圳分行后海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060122000368617 420,573,138.41 352,706.30 活期
深圳南山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011110000578073 - 39,872,382.53 活期
深圳分行
中信证券深圳滨海大道 30900002291 - 863,119.93 活期
证券营业部
合计 420,573,138.41 45,849,894.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预先
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5,326.32 万元,其中包含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5,301.05 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5.27 万元。预先投入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511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累计为 356.21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余额为人民币 14,0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 产品类型 截止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