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支持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无息借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海东兴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无息借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债权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32215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资本:40816.8197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7D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除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咨询,建筑装饰。
主要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三年度/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789,952.10 3,742,753.02
净资产 138,995.89 55,689.56
营业收入 41,722.54 13,001.36
净利润 -76,340.50 -81,887.33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东兴持有公司 27.4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上海东兴为公司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东兴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上海东兴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SHDXYBSXJKHT-2025),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出借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借款期限: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借款利率:0%
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任一时刻乙方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有关借款的具体发放安排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资金需求自行决定。上述《借款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公司已收到上海东兴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东兴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合同编号:SHDXYBSXJKHT-2025);
2、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