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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海思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06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5,400 股,涉及人数 21 人,占公
 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312%,回购价格为 6.04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1,074,479,620.00 股减少至 1,074,144,220.00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06 月 04 日办理完毕。

    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核实〈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
 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11 日披露了《海思科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0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9 年 07 月 0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08 月 19 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9 年 07 月 04 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期为 2019 年 08 月 20 日。

  6、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徐*、栾*、曾*、刘*俊、张*旭、付*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0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魏*、谷*亮、齐*、吕*斌、周*洪、覃*莲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0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06 月 0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06 月 22 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
部分授予登记工作,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05 月 13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06 月 23 日。
  11、2020 年 0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钟*黎、张*、王*锋、何*钋、潘*西、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 09 月 0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0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3 名离职激励对象张*、张*、杨*、李*、武*军、王*平、冯*、陈*金、戴*、马*平、简*堂、卜*、李*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0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规定:

    (1)“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 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若个人绩效考 核不合格,则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 核分为四个档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规),各考核档次对应 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类型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100%        80%          60%          0

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    100%        85%          70%          0

          其他              100%        90%          75%          0

    鉴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解锁比例为 0,公司应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5,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数量、人数、价格等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三批,数量合计 335,400 股,占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总数 4,950,000 股的 6.7758%,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312%,回购金额合计 202.5816 万元。

        每批注销股数  涉及人数    金额    占限制性股票总  占公司股份比例
  序号

          (万股)    (人)    (万元)    数比例(%)      (%)

 第一批            6        6        36.24        1.2121        0.0056

 第二批          1.5        6        9.06        0.3030        0.0014

 第三批        26.04      13    157.2816        5.2607        0.0242

  合计          33.54      21    202.5816        6.7758        0.0312

    因其中张*、张*、杨*、李* 4 人存在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未解
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该部分人员离职后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分两次进行审议的情况,故本次回销注销共涉及25 人次,共 21 人。

    每批次的具体情况为:

    ①公司于 2020 年 0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原 6 名激励对象钟*黎、张*、王*锋、何*钋、潘*西、刘*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 1.212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056%,回购金额为 36.24 万元,对应验资报告为天衡验字【2021】00054 号。

    ②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0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王*业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张*、夏**、张*、李*、杨*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解锁比例为 0,公司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 0.303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014%。回购金额为 9.06 万元,对应验资报告为天衡验字【2021】00055 号。
    ③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张*、张*、杨*、李*、武*军、王*平、冯*、陈*金、戴*、马*平、简*堂、卜*、李*泉 13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同意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0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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