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8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在公司A1815(古墩路7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张敬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敬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和审计委员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张敬国先生、董事邹欢金先生、独立董事谷克仁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张敬国先生为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张勇先生、独立董事邓川先生、独立董事陈林林先生三人组成,其中陈林林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邹欢金先生、独立董事谷克仁先生、独立董事陈林林先生三人组成,其中谷克仁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张建国先生、独立董事邓川先生、独立董事谷克仁先
生三人组成,其中邓川先生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聘任邹欢金为总经理,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2)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 0票反对,同意聘任胡剑品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3)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聘任张勇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4)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聘任马晗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5)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聘任黄建文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6)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聘任孙建明先生为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7)会议以 9票同意、 0票弃权、 0 票反对,同意聘任吴吉华为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8)会议以 9票同意、 0票弃权、 0 票反对,同意聘任徐强为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聘任郑乐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聘任刘俊华先生为公司审计
部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附件: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简历
张敬国先生: 1963 年 7 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 1983 年至 2001 年先后担任河南省五金家电工业公司副科
长、河南省轻工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起至今任河南正商集团董事长兼总裁;2015 年 7 月起至今任正商实业有
限公司(前称:正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2018年 10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敬国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敬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敬国先生持有正商发展1%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惠琪女士的父亲,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敬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总经理简历
邹欢金先生: 1970年7月生,本科,正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1994年参加工作,在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日化检测站从事日化产品检测工作;1997年5月至2007年7月先后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8月至2013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邹欢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欢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目前,邹欢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085,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邹欢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胡剑品先生:1966 年 3 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1988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系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1988年至 2005 年在杭州万里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合洗车间副主任、主任、合洗分厂长、总工程师;2005 年至 2007 年担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05 年至 2023 年任公司总工程师,2023 年 8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
胡剑品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剑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目前,胡剑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566,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胡剑品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勇先生: 1982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6 年 8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浙江省电力公司紧水滩水
力发电厂工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资本运
作专员;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资本证券部经理;
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河南兴业物联网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河南兴业物联网管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9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兴业物联服务集团有限公
司(09916.HK)副总经理;2021 年 8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 年 5 月起至今
任公司行政人力中心总经理。
张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马晗先生: 1982 年 1 月生,本科,高级经济师。
主要工作经历:2006 年参加工作。200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1 月在河南正商
置业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中心会计、资金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中心总
监助理;2018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马晗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目前,马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
马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建文先生:1976年9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
1998年8月至2003年6月任新安化工有机硅营销中心营销主管,2003年7月起至今历任公司市场营销部主管、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黄建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建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建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孙建明先生:1968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
1990年7月至2008年12月在江苏兰友集团工作,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公司工作;2010年1月至2019年6月在如皋双马化工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项目办副经理,副总工程师,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孙建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建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建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吴吉华先生:1970年9月生,大专,高级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