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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梁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吴申军先生、周立雄先生及尹玉刚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25,232.83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43,686,374.71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29,261,141.88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公司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分/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或者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理业务、保函、信用证、衍生品等有关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依据各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对此出具《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
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