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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6 深市 长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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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人,代表股份465,63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25%。其中: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51,25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14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14,37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0人,代表股份
14,52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65,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3%;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2.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65,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3%;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2%;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3.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65,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3%;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2%;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65,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3%;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2%;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5.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5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52%;反对 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8%;反对 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7%;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3%;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2%;反对 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3%;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7. 逐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7.01《关于何启强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7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085%;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9%;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37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85%;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39%;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

    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02《关于麦正辉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9961%;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9%;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3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1%;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39%;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

    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03《关于黄荣泰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4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87%;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3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1%;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39%;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

    7.04《关于谭嘉因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4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87%;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3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1%;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39%;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

    7.05《关于包强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4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