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澄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澄宇及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4 号楼 3 层 367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0020230)。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吴朝晖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澄宇从业人员 200 余人,合伙人
人数为 2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5 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29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6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42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2 家;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房地产、有色金属;审计费用分别为 430 万元、36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10 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
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1)本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0 次。
(2)本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 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云锋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开始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 年 1 月转入北京澄宇。曾经签署过新天然气(603393)、康拓医疗 (688314)、航发控制(000738)、航发科技(600391)、视觉中国(000681)及众兴菌业(002772)等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新天然气(603393)、康拓医疗 (688314)、航发控制(000738)。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雯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工作,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名元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 000800)、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白银有色(60121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
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澄宇作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澄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北京澄宇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