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推选,会议由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等规定,选举如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独立董事张锦慧、独立董事刘迎双、董事李春英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张锦慧为主任委员;
(2)独立董事彭建春、独立董事刘迎双、董事刘程宇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彭建春为主任委员;
(3)董事刘程宇、董事陈佳、独立董事彭建春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刘程宇为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刘迎双、独立董事彭建春、董事李春英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刘迎双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刘程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范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陈佳先生、刘柏杉先生、范涛先生、胡巍先生、沈文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轩芳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聘任轩芳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张莉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简历
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刘程宇先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身福建霞浦科士达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科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与公司董事刘玲女士为夫妻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30,462,060股,占公司总股本56.7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柏杉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刘程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程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硕士。陈佳先生曾任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陈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柏杉先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刘柏杉先生毕业后进入公司,现任公司新能源业务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柏杉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刘玲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柏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范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范涛先生曾就职于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豪特曼智能机器有限公司,2016年进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范涛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范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硕士。胡巍先生毕业后任职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胡巍先生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胡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轩芳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轩芳玉女士先后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轩芳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轩芳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沈文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硕士。沈文轶先生曾任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沈文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沈文轶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沈文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莉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张莉芝女士先后任职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莉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莉芝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莉芝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