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85 号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2021 年 11 月 16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
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称,你公司因资金紧张、已出现多笔债务逾期等原因,难以将已补流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 说明截至回函日可转债募投项目“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
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是否影响该项目的实施,是否因此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损失。
2. 说明前期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实际流向,是否存在被
挪用、占用等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包括而不限于资金使用方、占用金额、你公司相关责任人等。
3. 说明你公司针对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解
决措施及归还计划。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在 2021 年 11月 24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回函内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请你公司及时予以对外披露。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