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2426 深市 胜利精密


首页 公告 胜利精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胜利精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由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
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

  (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3 次;5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5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赖其寿,201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9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声耀,201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4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 年 12 月
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
 1  赖其寿    2025-1-14    行政监管措施  管理委员会上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
                                                海专员办      务报表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审计费用的定价 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1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2024 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 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根
 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 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招投标情况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邀请招标,在公司网站对招标信息予以公开,并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公司邀请招标的评标结果,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了邀请招标流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