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届满,根据拟修订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少于一人。公司董事会目前在任的董事人数与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不符,亦未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且公司实际控制权已于 2025年 8 月 11 日发生变更,为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治理体系,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姜天武先生、李军先生、易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共荣先生、杨平波女士、郑鹏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共荣先生、杨平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
姜天武,男,1955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家纺协会副会长,行业标准委员会委员,北京服装学院名誉教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MBA 兼职导师,曾任长沙市棉麻土产公司被服厂机修、总务、车间主任、厂长,长沙市梦洁绗缝制品实业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长沙梦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 2015 年任公司及前身湖南梦洁家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姜天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1,088,490 股;易浩先生为姜天武先生女儿的配偶,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等单位
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因未按
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 号),上述事项已于 2022 年 7 月整改完成,
相关责任人已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以及 2022 年 7 月
7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披露,姜天武先生为公司的创始人,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熟悉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稳定和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上述处罚不会影响其担任董事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意见;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军,男,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长沙大厦业务主办、团委副书记、业务副主任、经营部经理、总办主任,长沙市委组织部农村整造工作组人员,湖南梦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2,619,618 股;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 号),上述事
项已于 2022 年 7 月整改完成,相关责任人已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公司于 2022
年4月30日以及2022年7月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披露,李军先生为公司发起人,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熟悉资本运作及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稳定和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上述处罚不会影响其担任董事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意见;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易浩,男,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区域经理,公司平实美学品牌总经理,公司高级采购总监,公司健康医疗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经管中心总经理,公司线下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易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4,737 股;易浩先生为姜天武先生女儿的配偶,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意见;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
陈共荣,男,1962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湖南大学教授,湖南省预算会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湖南省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湖南省金融会计学会理事。曾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限:2012 年-2018 年)、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董事。现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共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意见;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平波,女,1966 年出生,民盟盟员,管理学硕士,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曾任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平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意见;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郑鹏程,男,1966 年出生,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工作,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等称号,兼任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湖南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职务。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
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意见;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