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 2026-0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2026年3月26日,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8,861,465.49元。母公司本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06,973,052.2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12,021,561.87元,减本年支付2024年度现金股利144,230,766.75元(原派发现金红利146,444,642.25元,因不满足行权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扣除对应的现金股利2,213,875.50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74,763,847.36元。
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202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85,695,09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830,849股后的582,864,249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145,716,062.25元(含税),若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64%。
公司拟定2025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85,695,09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830,849股后的582,864,24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74,859,274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760,554,37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为准)。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 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注:公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权利)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5,716,062.25 146,444,642.25 147,474,157.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08,861,465.49 404,620,959.25 424,850,898.81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4,879,258,422.59 4,614,931,659.74 4,356,193,689.39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174,763,847.36 3,112,021,561.87 2,895,328,171.39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39,634,861.75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412,777,774.516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439,634,861.75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
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致力于企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情况,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6年)》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