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董事),
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亭先生、原鑫先生、胡雷先生、仲恺先生、吕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商有光先生、李华女士、李战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 8 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商有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李华女士和商有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战怀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董事会全体董事将依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亭,男,45 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海军大连舰艇学院计算机系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硕士和博士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08 年入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历任二十八所系统总体论证部副主任、总体论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民品总体论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民用信息系统研究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民用信息系统研究部主任;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
孙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原鑫,男,44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 年起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软件平台研发部研发中心副主任、基础四部(应用支撑软件研发部)主任、所长助理;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副所长,本公司董事。
原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胡雷,男,47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 年起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主任;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胡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仲恺,男,48 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后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楼宇本部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业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仲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吕灏,男,53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起历任中电科长江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总经理、政府行业第一事业部总经理、政府行业应用第二事业部总经理、政府业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副总裁。
吕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199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商有光,男,59 岁,中国国籍,硕士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财务金融学专业,在职博士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先后就职于抚顺师范专
科学校、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商有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李华,女,48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法学专业,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起历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京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战略委员会和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