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6-024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本次被扣划金额合计:24,370,004.85 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被执行扣划的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公司一直无法使用,对目前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5.后续执行的风险: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26)沪 0101 执 1686
号《执行通知书》和(2026)沪 0101 执 1686 号《执行裁定书》所载的冻结、扣划金额为人民币 53,925,854.40 元,本次执行扣划后,尚有部分金额未执行完毕。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因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传票》【(2025)沪 0115 民初 115450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海通恒信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部分银行账户。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海通恒信诉讼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26 年 1 月开庭审理,后公司收到上述事项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 0101 民初 21557 号】,一审判决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金 52,674,091.04
元、自 2025 年 10 月 1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到期未付租金
19,101,067.42 元未归还部分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律师费 80,000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 年 2 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收到上海市黄浦
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沪 0101 执 1686 号】及《执行裁定书》【(2026)沪 0101 执 1686 号】,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53,925,854.40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向公司汇报,同德爆破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 24,370,004.85 元,因上述事项,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划扣。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 24,370,004.85 元资金被扣划,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将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本次被扣划资金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同时,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