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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富临运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1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财务概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480,819.6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1,339,500.0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133,950.00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771,056,423.90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 963,318,041.4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
利润为 771,056,423.90 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3,489,0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5,674,45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 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服务和汽车客运站经营。随着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的多元化发展,导致公司传统客运客源流失加速,道路客运行业整体处于重要改革期,需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并逐步向精益化、智能化转型。考虑到未来的行业竞争可能加剧,加之公司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改造的资金需求量大,为了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期投资回报,制定了本利润分配预案。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以及新兴项目拓展,为公司中长期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信箱、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深耕主业提升质量,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拟定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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