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32 股票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12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4,734,9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989,204,866股的32.827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4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6,858,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0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1,760,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18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2,974,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099%。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14,826,955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9489%;7,209,199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00%;2,698,783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6,950,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7280%;7,209,199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465%;2,698,783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25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14,797,755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9399%;7,238,399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
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0%;2,698,783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6,921,7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7007%;7,238,399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739%;2,698,783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25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14,821,855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9473%;7,215,199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9%;2,697,883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6,945,8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7232%;7,215,19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521%;2,697,883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2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14,821,155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9471%;7,214,899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8%;2,698,883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6,945,1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7225%;7,214,89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518%;2,698,883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257%。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18,411,55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0528%;3,660,1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
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71%;2,663,283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00,535,51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0825%;3,660,1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252%;2,663,283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92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14,754,255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9265%;7,288,199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4%;2,692,483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6,878,2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6599%;7,288,19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204%;2,692,483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19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14,809,355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9435%;7,231,399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9%;2,694,183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6,933,3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7115%;7,231,39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672%;2,694,183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213%。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14,824,455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9481%;7,227,499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7%;2,682,983 股弃权,占参与本
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6,948,4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7256%;7,227,49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636%;2,682,983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1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张宇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8,682,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0,80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3%。
9.2 选举金炜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0,293,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417,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58%。
9.3 选举郭旦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6,11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8,235,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20%。
9.4 选举陈卫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6,07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8,199,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81%。
9.5 选举张国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6,096,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8,220,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7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郝云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556,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680,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957%。
10.2 选举刘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6,945,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