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
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628,096,598.80 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936,792.4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6,159,806.38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5246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765.82 万元,其
中:以前年度使用 52,209.22 万元,本年度使用 5,556.60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均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7,765.82 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 3,309.16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122.93 万元。上述金额合计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2,615.98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581.93 万元,该 581.93 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
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
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博云
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
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
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条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备注
金额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837360000 募集资金专户 6,700.00 - 已销户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029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57089868 募集资金专户 - - 已销户
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837360000 募集资金专户 28,109.66 3,309.15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029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85077899 募集资金专户 28,000.00 0.01
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合 计 62,809.66 3,309.16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为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3,109.66万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300.00万元,余额62,809.66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资
金 专 户 56,109.66 万 元 ( 其 中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中 大 支 行
43050178373600000297专户28,109.66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685077899专户28,000.00万元)。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57089868账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
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5,432.09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309.16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122.9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如下:鉴于高端硬质合金棒材市场整体处于供销两旺的状态,且公司在高端硬质合金材料产品的市场及技术基础较整体刀具而言更好。为响应市场变化,并基于公司在相关产品领域目前所具备的现实竞争力情况,公司拟对“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简称“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为:新增年产 430 吨硬质合金棒材,取消年产 30 万支整体刀具项目,将原用于刀具项目的设备投资款改用于购置新增年产 430 吨棒材所需设备。除此之外,募投项目整体保持不变。2022 年 1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对
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2022 年 2 月 10 日,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5872 号”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5,641.29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641.29 万元。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5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