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5.3.2:“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新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23,397.33 元。截至2024 年 12 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25,923,124.86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322,300,947.2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22,300,947.23 元。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 司财务状况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提出以下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323,397.33 20,681,457.00 67,721,518.44
合并报表本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5,923,124.8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22,300,947.2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5,575,457.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否
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母公司报表 2024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5.3.2:“上市公司利
润分配应当以最新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 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 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 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市场环境、现阶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以及保障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在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之上,后续公司将 推动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努力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