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2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91,594,859.06 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6,572,549.9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935,560,874.15 元,减去 2024 年
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减去 2024 年支付 2023
年度的现金股利68,279,810.99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1,958,875,922.22元。
基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68,279,810.99 40,164,594.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572,549.96 219,414,836.46 334,324,543.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338,214,133.23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958,875,922.22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08,444,405.69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65,722,276.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08,444,405.69
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4 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以及日常生产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
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意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