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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8 深市 紫鑫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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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鑫: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ST紫鑫: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5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
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知书》。《通知书》称,吉林特伊堂配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伊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重整。详情见公司于2021 年 11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条款规定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重整申请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
告》 (公告编号:2022-045);2022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
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2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2022 年 11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4);2023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已根据法院下达的《通知书》要求,向法院提报有关材料,截至公告披露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本次破产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的进展情况。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通知书》仅为法院例行通知程序,本次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的进展情况,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和第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被法院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仍冠以“*ST”字样)。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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