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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1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3 月 02 日召开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顺利补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
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定于 2026 年 03 月 0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六楼
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廖济贞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通过选举廖济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边泓先生、康宽永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成后委员中魏若奇先生、边泓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魏若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边泓先生、陈耀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成后委员中边泓先生、陈耀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边泓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陈耀东先生、廖济贞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成后陈耀东先生、魏若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陈耀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廖济贞先生、林哲浩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廖济贞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议案一至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关于补选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六、《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廖济贞、于桂亭、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回避表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逐项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廖济贞、于桂亭、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制定的方案及有关安排如下:

  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99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50,877,192 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21.28%,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

  合计                                      140,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
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廖济贞、于桂亭、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编制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廖济贞、于桂亭、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廖济贞、于桂亭、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