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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0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增胜先生、董事赵如奇先生、董事于韶华先生、董事潘立雪女士、独立董事冯颖女士、独立董事梅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制权转让的后续安排,于增胜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赵如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于韶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董事潘立雪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冯颖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梅丹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增胜先生、赵如奇先生、于韶华先生、潘立雪女士、冯颖女士、梅丹女士的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将在公司选举出新的董事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的董事就任前,以上六位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上述董事成员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履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增胜先生持有公司 500,000 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高管,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规定。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2026 年 0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集团”)的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廖济贞先生、康宽永先生、林哲浩先生、刘星昱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以上四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廖济贞先生、康宽永先生、林哲浩先生、刘星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州轻工集团提名边泓先生、陈耀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边泓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边泓先生、陈耀东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边泓先生、陈耀东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边泓先生、陈耀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对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投票选举。补选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2 月 13 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济贞先生,中国籍,1980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东省物价局反垄断局协调指导处主任科员、广东省发改委反垄断局协调指导处主任科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合规部经理、广州白云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现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最近五年,除任广州白云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济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担任职务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康宽永先生,中国籍,1971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广东省农垦企业集团公司职员、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广东先礼镭射电子制版有限公司职员,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交易管理部职员,广东普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基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总监、预算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监察审计室副主任、监察审计室主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广州轻工工贸集
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最近五年,除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宽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担任职务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哲浩先生,中国籍,1978 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经理,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最近五年,除在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哲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担任职务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星昱先生,中国籍,1981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广州市人民印刷厂信息中心信息化实施员、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助理、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人,广州市人民印刷厂数码分厂厂长,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员,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文化创意事业部总经理、创新业务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广州广印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美文创事业部总经理,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最近五年,除任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创意事业部总经理、广州广印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创新业务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星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担任职务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边泓先生,中国籍,196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中心副主任,第五届天津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曾任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独立董事、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01265.HK)监事。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商学院专业学位教学中心主任,第六届天津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独立董事。长期负责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等项目的管理工作。曾主持和参与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教育部重大课题和自然基金课题。在 CSSCI 刊物发表论文 10余篇。多篇编写的教学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指导及推荐的多篇论文被国家会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为全国优秀毕业论文。

  最近五年,除任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独立董事、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01265.HK)监事、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