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904 人
师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审计情况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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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时间
天 健 所 作 为 华 仪 电 气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 已完结(天健所需在
华仪电气、东 2024年3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 5%的范围内与华仪
投资者 海证券、天健 月 6 日 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电气承担连带责任,
所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天健所已按期履行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的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闾力华,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达,201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丘刚,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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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120 万元(含税),其中,2025 年度财务审
计费用为 10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与上一期(2024 年度)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报酬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审查了天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一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2025 年审计费用
拟定为 120 万元(含税),其中,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含税),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税率为 6%。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