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楼)
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64,013,697股,发行价格7.41元/股,将于2017
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鸿达兴业集团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
为2020年9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9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
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8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8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21
二、财务状况分析......2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3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23
第五节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保荐协议主要内容......25
一、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5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26
三、上市推荐意见......28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30
第七节 备查文件......31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鸿达兴业/公司/本公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 指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开发行 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
3月31日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主承销商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 指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
本报告 指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
告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16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7年1月1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
2017年6月22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6号),批文签发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8,980,45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64,013,697股,发行价格为7.41元/股。截至2017
年8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8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17年8月10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23-0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8月8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鸿达兴业本次发行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1,215,341,494.77元。
2017年8月9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
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7年8月10
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 23-00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5,341,494.77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944,013.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397,481.07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64,013,697.00元,预计将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017,383,784.07 元(最终金额将加上届时取得并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进项税额)。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鸿达兴业集团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8日;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9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A股共计164,013,697股,全部采取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42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958,860,2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06872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2748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137443股。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7月19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4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65元/股。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