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 2025年 12 月 22 日任期届满,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 10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新一届董事会 10 名董事人选分别为:朱国森、王立峰、李明、陈小伟(职工代表董事)、刘俊、金锡、余兴喜(独立董事)、刘燊(独立董事)、彭锋(独立董事)、王翠敏(独立董事)。其中,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新一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上述人选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并获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中 9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人选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国森、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国森、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及“总经理
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投资管理制度”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表决结果如下: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 12 月修订)》。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拟任非独立董事人选简历
1、朱国森,男,1977 年 10 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技术研究院板带研究所科研员,首钢技术研究院薄板研究所科研员、副所长(副处)、副所长(副处、主持工作)、所长(正处),首钢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兼薄板研究所所长(正处),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部厅),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第一副院长,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第一副院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国森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立峰,男,1974 年 8 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技术研究院特钢研究所科研员,首钢技术研究院特钢研究所副所长(副处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首钢技术研究院特钢研究所副所长(副处级),首钢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宽厚板研究所代所长兼特殊钢研究所所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正处级),首钢总公司技术质量部(首钢技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部长(主持工作)(第一副院长),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首钢技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部长(主持工
作)(第一副院长),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部长、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立峰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明,男,1974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第三炼钢厂技术科研科副科长(正科级);首钢迁钢公司技术质量处副处长;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党委副书记、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党委副书记、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明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陈小伟(职工代表董事),女,1973 年 12 月生,大学本科,
工程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首钢矿业公司商业处综合科专业员、经营科经营管理专业员、经营科长、经营管理科科长;首钢矿业公司商业处经营管理科科长兼机关党支部书记;首钢迁钢公司运营处情报科情报员;首钢迁钢公司秘书科副科长;首钢迁钢公司热轧作业部党委书记助理兼综合办公室主任;首钢迁钢公司热轧作业部党委副书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热轧作业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书记、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小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俊,女,1981 年 10 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中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研究中心(实习),宝钢股份财务部外汇管理管理师,宝钢集团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中国宝武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中国宝武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中国宝武产业金融发展中心(投资管理部)金融产业管理经理,
中国宝武产业金融发展中心金融产业管理高级经理,中国宝武产业金融发展中心产业金融资产总监,中国宝武资本运营部、产业金融发展中心资产管理总监。现任中国宝武财务资本部资产总监。
刘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金锡,女,1990 年 6 月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高级经
济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实习),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部资深经理。现任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后负责人。
金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