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3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总股本
694,985,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不
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138,997,03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33,982,184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若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94,985,154 元。 833,982,184 元。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694,985,154 股,全部为普通股。 833,982,184 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