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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当代: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5

*ST当代: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ST当代          公告编号:2021-057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 SOHO 尚都北塔 A 座 8
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施亮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4 人,代表股份 206,164,14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10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06,094,44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1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9,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69,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9,7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8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164,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164,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164,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164,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164,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164,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七)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为非表决议案,
无需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6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慧茹  郭建民

    3、结论性意见: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委派梁慧茹、郭建民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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