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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夏: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3

*ST天夏: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0-06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一、 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近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智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 与内蒙古鑫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钶实业”)签订 《内蒙古鑫钶实业有限公司智慧矿山项目合同书》, 合同基本信息如下:
1、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 155,206,4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贰拾万陆仟
肆佰圆整。具体以承包人最终审核数量为准。
2、合同签署日期

    本合同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签订。
3、本合同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合同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合同生效无需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内蒙古鑫钶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 77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30 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前新城道西侧温州商业步行街西段3-6号楼之间店铺1层29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音响设备、灯具、体育器材、监控设备、装饰装潢材料、文化办公用品、网络设备、办公家具、软件、教学仪器、化妆品、日用百货、钢材、煤炭、医疗器械(I类、II类)、建筑材料、食品、自制饮品、汽
车及配件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汽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融资租赁);矿产品加工与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住宿业;体育场馆管理服务;室内娱乐服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关系说明

    鑫钶实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鑫钶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天夏智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工期:

    甲方签署开工令后六个月。

    项目工作内容:

    通过本次智慧矿山项目的建设,构建完善的信息协同架构,能够将现场与状态数据,如地形、地质、环境、井巷、洞室、产面、人员和设施等基础数据和生产感知数据如测量定位系统、工业视频系统、安全监测系统、自动化系统和辅助监测系统数据快速接入、提取和推送,通过实时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互,通过多系统一体化协同控制平台为决策支持和应用展示提供支撑。在应用方面,如地质保障、安全保障、安全执行、矿山生产、综合调度和应急救援方面打造应用亮点。

    项目验收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内各分项内容后,将分别提交至甲方,经甲方审核通过确认后签署工程进度确认单。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后,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出现违约情况:

    1、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工期无责顺延,甲方应承担2000元/日的误工费,若造成其他损失超过误工费的,以实际损失计算。

    2、乙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a.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分项目合同金额的0.01%的延期违约金,延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
任。

    b.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返工后再次提交若超过合同约定的提交时间的,则按照延期竣工处理。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分项目合同金额的0.01%的延期违约金,延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要求甲方全额付清合同余款及延期违约金的,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分项目合同总额10 %的违约金,若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以实际损失计。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除外。

    5、经双方协商一致,履行该合同过程中所涉除另有约定的外,均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确保在本合同使用范围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不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导致乙方损失,或因甲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第三方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合同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在智慧矿山项目上综合应用大数据、智慧安监、生态环境治理等,体现了公司在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和运营的项目上的综合实力,提升了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2、该项目的成交对今年公司业绩并不会造成影响,日后产生影响将由具体合作业务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若该协议顺利实施,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 备查文件
《智慧矿山项目合同书》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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