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