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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度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1999-02-28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政府及国家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山西路118号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数量:19,267,839股
  .配股价格:5.60元/股
  .配售比例:每10股配3股
    一、 绪  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1996年度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 本配股方案经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8年8月11日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议,并由1998年9月16日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该配股方案已经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黑证字[98〗15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99〗10号文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 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667
  2、 发行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永明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山西路118号
  联系人:马中文、郑舒怀
  电话:(0455)3610587
  传真:(0455)3610588
  3、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联系人:都涤非、万强、刘伟健
  电话:(0755)2083795
  传真:(0755)2083677
  4、副主承销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83号
  联系人:成卫东
  电话:(010)64939978
  传真:(010)64939987
  5、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市体育路391号
    法定代表人:唐新国
    电话:0571-5056150
    传真:0571-5056151
    联系人:钱省平
    6、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7、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庄涛
  地址:北京市三环中路甲19号大森林酒店二层
  经办律师:袁胜华、张坚红
  电话:(010)62383709
  传真:(010)62383708
  8、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于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南街2号新迪亚大厦
  经办律师:于雷、谢士辉
  电话:(010)65914793
  传真:(010)65914714
    三、 配股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数量:19,267,839股
  配售价格:5.60  元/股
  2、股东配股比例:
  本次配股以1997年末股本总额166,443,739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向发起人法人股股东配售21,623,347股;向社会法人股股东配售9,041,937股,向转配股股东配售188,418股,向社会流通股股东配售19,079,421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07,90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350万元,预计本公司实际可得配股款10440万元。
  4、股权登记日:1999年3月12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3月15日
  5、法人股股东放弃全部配股权的承诺:
  发起法人股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2,077,82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3.3%,可配21,623,347 股,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放弃全部配股权, 共计 21,632,347股,认购0股;另外, 所有社会法人股股东已承诺放弃本次配股的全部配股权,共计9,041,934股。
  6、本次配股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公司此次配股前总股本为166443739股,本次配股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达185,711,578股,股本结构为:发起人法人股72,077,824股,占股份总数的38.81%;社会法人股30,139,782股,占总股份的16.23%;法人股转配股816,478股,占总股份的0.44%;社会公众流通股82,677,494股,占股份总数的44.52%。
  本次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00元
    股本类别         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配股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法人股       72,077,824        0            72,077,824
募集法人股         30,139,782        0            30,139,782
法人股转配股          628,060      188,418           816,478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2,845,666      188,418       103,034,084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已上市的人民   63,598,073   19,079,421        82,677,494
币普通股
其中高管股            860,690      258,207         1,118,897
已流通股份合计     63,598,073   19,079,421        82,677,494
三、股份总数      166,443,739   19,267,839       185,711,578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1999年3月17日至1999年3月30日止(期内交易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认购者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注册的“光明家具”已流通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最多可按10:3的比例配股,简称“光明A1配”,代码“8587”,认购配股价5.60元/股;法人股转配股股东最多可按10:3的比例配股,简称“光明A2配”,代码“3587”,认购配股价5.60元。不足一股的部分不予计算。 若投资者在99年3月15日至3月30 日办理了“光明家具”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处理方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和法人转配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负责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
  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本次配股的转配股及转配股新增部分同原有转配股一起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交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资金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0,790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预计本公司实际可得配股款10, 440万元。所筹资金计划依次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1、投资2300万元,设立市场营销中心、技术(设计)中心及家具连锁总部建设项目。
  根据伊计发(1998)135号文的批复,本公司拟购置房产, 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等,建设市场营销中心、技术(设计) 中心及连锁店总部。
  该项目完成以后,可使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提高30%,降低营销成本10%;减少库存流动资金占用30%; 缩短产品设计周期30-50%,提高设计效率10倍。这样, 不仅可以建立公司自己的营销网络, 而且还可解决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该项目建设期16个月, 其中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1,620万元。
  2、投资2000万元,建设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GMG-CIMS)项目。
  根据伊经贸发(1998)68号文, 本公司拟通过建立一个开放式的计算机集成系统。其中包括:(1)集团所属生产型子公司的MRPII系统;(2)光明家具CAD分系统;(3)光明家具CAM分系统;(4)光明家具CAQ分系统。若该系统建成完毕,不仅可降低家具产品成本1%,缩短家具产品整个生产周期的三分之二; 而且提高家具产品质量合格率;使产品品种规格由现在的月平均30 多种提高到可以生产50多种。该项目建设期18个月, 其中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980万元。
  3、 投资4500万元, 用于宾馆家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本公司拟通过引进德国的宾馆家具生产线, 达到每年生产1万套。该项目不仅可增加公司的产品品种,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 而且可以极大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该项目预计3.06年可收回全部投资(含15个月建设期),所需资金全部由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解决。
  4、 投资4000万元, 用于书房家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本公司拟通过引进德国的宾馆家具生产线, 达到每年生产书房家具2万套。该项目不仅可增加公司的产品品种,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 而且可以满足国内市场在此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本项目预计3.39 年可收回全部投资(含15个月建设期), 所需资金全部由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解决。
    七、 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的股票时, 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1、 经营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风险为:
  一是对原材料的依赖, 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木材几乎全部来自伊春地区的所属林业局, 木材供应正常与否及价格变化直接关系到本公司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 而且本公司生产所用的部分贴面材料、胶、 油漆等原材料的进口比例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供应和价格的变化, 也将对公司的生产和效益产生影响。 二是交通运输能力的制约,公司的原材料和产品运输主要依赖于铁路、公路,其运输能力的大小和畅通与否将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和销售。
  2、行业风险
  由于家具款式的变化日新月异, 人们对家具的消费观念也不时出现新的变化, 这使家具行业面临着快节奏的挑战。目前国内家具生产厂家众多, 特别是近几年来外国来华投资的家具企业增加, 使得公司所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虽然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出口,但国外家具也会大量涌入中国市场, 将会使国内家具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
  3、市场风险
  由于本公司“光明牌”产品知名度较高, 近年来,市场出现不少假冒的光明产品, 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