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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4 深市 *ST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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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智: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
午 10:30 在北京西城区瑞得大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进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的开展程序符合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世青、陆健、杨海涛、王亮、杜奕良、杨敏丽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3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亮先生弃权理由如下:

  通过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以及查阅年审报告内容。本人认为不确定事项较多,整改事项尚未完成。

  公司独立董事杜奕良先生弃权理由如下:

  由于公司经营层人员历次变动频繁,交接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获得完整的审计资料,结合此前募投资金未合规处理,投资平台的账目不清,故有关报告的内容数据无法确定真实性。

  独立董事已经在此前督促公司经营层纠正有关内容,截止至本会议召开之日,公司仍未整改完毕,故本人无法同意该议案,不确定财务数据是否合法真实。

  公司独立董事杨敏丽女士弃权理由如下:

  1、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期限较短,截止董事会开会当天才能收到董事会相关决议议案的定稿版本,未能充分掌握议案信息;

  2、经多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沟通了解,公司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且工作交接不及时、不齐全,导致公司内部审计资料受限,未能提供必要的审计资料,部分收入事项未能准确定性及确认;

  3、在独立董事向公司发送要求配合审计及相关整改推进事项的督促函后,公司未能实质性推进相关整改工作。

  综上,本人不能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投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35,963,540.14 元,利润总额-210,223,987.81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87,278.05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472,215.09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223,596,370.88元,总资产为3,251,430,226.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27,951,861.35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3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亮先生弃权理由如下:

  通过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以及查阅年审报告内容。本人认为不确定事项较多,整改事项尚未完成。

  公司独立董事杜奕良先生弃权理由如下:

  由于公司经营层人员历次变动频繁,交接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获得完整的审计资料,结合此前募投资金未合规处理,投资平台的账目不清,故有关报告的内容数据无法确定真实性。

  独立董事已经在此前督促公司经营层纠正有关内容,截止至本会议召开之日,公司仍未整改完毕,故本人无法同意该议案,不确定财务数据是否合法真实。

  公司独立董事杨敏丽女士弃权理由如下:

  1、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期限较短,截止董事会开会当天才能收到董事会相关决议议案的定稿版本,未能充分掌握议案信息;

  2、经多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沟通了解,公司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且工作交接不及时、不齐全,导致公司内部审计资料受限,未能提供必要的审计资料,部
分收入事项未能准确定性及确认;

  3、在独立董事向公司发送要求配合审计及相关整改推进事项的督促函后,公司未能实质性推进相关整改工作。

  综上,本人不能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投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
065),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载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组织编制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67)。

  9.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10.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2025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2025 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51,000 万元额度(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为客户预付款而提供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质押等)。上述额度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且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