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年12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472,215.09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223,596,370.88元,总资产为3,251,430,226.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27,951,861.35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35,963,540.14 元,利润总额-210,223,987.81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87,278.05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472,215.09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223,596,370.88元,总资产为3,251,430,226.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27,951,861.35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5,087,278.05 -402,365,284.54 -783,944,824.47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1,645,472,215.0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223,596,370.88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467,132,462.35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公司 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考虑市场竞争态势加剧的挑战,公司着眼于中长期战略发展,未来将积极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加快研发项目推进,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设备升级及项目研发等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相关产业顺利发展及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还将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