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的专项审计报告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 深同特字[2000]第009号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 贵公司2000年3月31日的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本次审计的目的是为贵公司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提供相关的财务数据。审计中所需的财务会计资料由 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的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逐一核实并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本次审计目的及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审核有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根据国办发[1999]12号文关于信托业整顿改组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意见》的规定,结合 贵公司证券业务为主业的情况,1999年9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1999]149号文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将贵公司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2月13日以银办函[1999]641号文同意将 贵公司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1月17日以新政函[2000]3号文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证券公司的函》,并提出了贵公司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基本方案:彻底剥离和处置信托资产和债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承诺承接相关的资产及债务,不再经营信托业务,整体改组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200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0]42号文发出《关于同意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证券公司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这一改组方案,批准贵公司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并在文件中要求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贵公司的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000年3月30日,贵公司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原则通过了公司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方案。
2000年5月11日,贵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公司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方案。
根据 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关于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剥离的实施方案》,经审计,贵公司截止2000年3月31日帐面的非证券类资产为691,790,050.68元,负债为126,785,526.17元,其中:拟剥离非证券类资产520,455,717.68元,自主清理的非证券类资产171,334,333.00元,负债126,785,526.17元,明细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一、非证券类资产
1. 委托贷款:帐面余额为82,422,333.00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代理客户进行的委托存、贷款业务,与委托存款科目相对应。
贵公司对贷款的发放、偿还不承担经济责任。贵公司将以自主清理、不再新增该项业务的方式剥离该项资产,明细构成及存在状况列示如下:(略)
2. 信托贷款:帐面余额115,497,151.92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对外信用及抵押贷款业务。其中:贵公司近二年为配合投资银行业务开展而向客户融资计88,912,000.00元,该部分贷款将以自主清理方式进行剥离;贵公司历年对外发放的信用及抵押逾期贷款计26,585,151.92元,其中本金26,450,337.98元,挂帐应收利息134,813,94元,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3.租赁资产:帐面余额26,392,349.36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的对外进行的融资租赁及租赁业务,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4.房地产投资:帐面余额97,301,229.46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对外进行的房地产联营投资,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5.场外买入返售:帐面余额100,780,057.45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以前年度通过武汉及天津的国债期货市场对外拆出资金,
其中,本金76,462,148.00元,挂帐应收利息24,317,909.45元,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6.特种金融债券投资:帐面余额35,868,382.67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拆借无法收回而转为债券投资的款项,其中:本金33,639,000.00元,挂帐应收利息2,229,382.67元,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7.拆出资金:帐面余额90,357,500.00元。
该科目主要核算 贵公司以前年度以契约投资方式对外进行的资金拆借业务,其中,本金85,000,000.00元,挂帐应收利息5,357,500.00元,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8.短期投资:帐面余额114,758,048.83元。
该科目主要核算贵公司以前年度以契约投资方式对外进行的资金拆借业务,其中,本金111,409,148.83元,挂帐应收利息3,348,900.00元,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9.待处理资产:帐面余额28,412.997.99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部分以前年度应收款项中的涉案案款,目前仍在侦查中。(略)
*.未决诉讼,涉及经济案件,仍在处理过程中,本期无变化。
二、非证券类负债
1.委托存款:帐面余额86,277,527.59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代理客户进行的委托存、贷款业务,该科目与委托贷款科目相对应。贵公司对贷款的发放、偿还不承担经济责任。 贵公司将以自主清理,不再新增该项业务的方式剥离该项负债。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2.信托存款:帐面余额40,507,998.58元。
该科目核算 贵公司进行的各项信托存款业务,该部分负债将以自主清理的方式予以剥离。有关明细列示如下:(略)
我们认为,上述审计后的 贵公司的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明细情况表,与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改组方案中关于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的内容完全相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0年3月31日的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状况。
此外,本报告仅供 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当局申报公司改组过程中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附件:非证券类资产及负债拟剥离及自主清理前后对照的资产负债表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易永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文岳
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