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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关于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书》暨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天金融:关于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书》暨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3-23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书》暨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或“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21)。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惠州分行”或“申请人”)已向公司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在贵阳中院裁定是否受理申请前,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发来的《告知函》,
获悉债权人平安银行惠州分行,鉴于中天金融贷款到期无法清偿,但作为上市
公司,中天金融有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以中天金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贵阳中院申请对中天金融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
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21)。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贵阳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主要内
容为:2023 年 4 月 26 日,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重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公司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公司对重整申请不存在异议

  公司对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不存在异议,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关注后续重整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基于公司多年发展积累的优质土地资源、金融牌照等核心发展优势,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法院审查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努力促成公司基本面的根本性转变。与此同时,公司将严格依法推进相关工作,在市
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妥善化解债务风险,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坚决不逃废债。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发来的《告知函》,平安银行惠州分行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贵阳中院受理,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贵阳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贵阳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贵阳中院依法受理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若贵阳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17 日起连续 9 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 1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股,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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