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2 证券简称:白云山 A 公告编号:2009—029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核准豁免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2008
年9 月22 日至2009 年9 月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
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1,000,000 股(下称“本次增持”),约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0.21 %。本次增持后,广药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66,900,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8 %。
近日本公司收到广药集团的通知,广药集团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广州白云
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31 号)。现
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广药集团因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本公司股票1,000,000 股,导致合计持有本公
司166,900,000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8 %而应履行的要约
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