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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东旭光电: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0-08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东旭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 8.5 代 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389,459.42 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22 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04,928,457 股新股。截至 2016 年 8 月 11 日止,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
1,104,928,457 股发行价格为 6.29 元/股,共计募集 6,949,999,994.53 元。上述款项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金额为 6,921,999,994.53 元已由广州证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缴存至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 105007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建设第 8.5 代 TFT-LCD 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695,919.68          695,000.00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决策程序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公司目前资金周转情况,公司拟终止对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投入。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 695,000 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324,519.70 万元,该项目两条后端线已建成达产,目前生产经营平稳正常,产品实现满产满销,但由于受到公司债务危机等因素影响,后续资金投入计划无法实现,故决定予以终止。项目最终结算后,若后续发生其他支出,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第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督促管理层采
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补流募集资金及早归还的议案》,由于公司目前出现流动性困难,为避免因抽调流动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无法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按时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拟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说明

  为了避免因抽调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维持项目的平稳运转,避免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公司拟将上述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389,459.42 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次将上述拟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项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拟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助力。尤其在公司资金链紧张的现状下,这部分资金的投入更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 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的结果,有利于公司在当前情况下的平稳过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在此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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