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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东旭光电: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2017年3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6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6月26日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41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辉懋”)发行 262,626,262 股股份、向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发行 106,326,446 股股份、向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集团”)发行 11,380,165 股股份、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发行 5,020,66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75,000万元。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上海辉懋持有的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100%股权,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
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四川长虹持有的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虹光电”)100%的股权,本公司以股份支付的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3,814,999,986.6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85,353,534.00 元。各股东出资方式为股权出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10月27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 105005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资。

  2017 年 12 月 7 日 16:09 时止,本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 404,967,601 股,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9.26 元/股,共计 3,749,999,985.26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亿肆
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伍元贰角陆分)。上述款项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
费 42,000,000.00 元后已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缴存本公司开
立的如下账号中:其中 207,999,985.26 元划入东旭光电在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开立的账号为 8110 7010 1400 1251 614 的人民币账户内;3,500,000,000.00 元划入东
旭光电在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6101 0140 2000 06013 的人民币账
户内,合计人民币 3,707,999,985.26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亿零柒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伍元贰角陆分)。募集资金总额3,749,999,985.2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含
税) 人民币 48,898,428.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01,101,556.27 元(大
写:人民币叁拾柒亿零壹佰壹拾万壹仟伍佰伍拾陆元贰角柒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出具
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 105007 号验资报告。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22 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04,928,457
股新股。截止 2016 年 8 月 11 日止,本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 1,104,928,457 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6.29 元/股,共计 6,949,999,994.53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亿
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肆元伍角叁分)。上述款项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
销费 28,000,000.00 元后已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缴存本公司
开立的如下账号中:其中 3,500,000,000.00 元划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富华大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0 7010 1360 0621 650 的人民币账户内,
3,421,999,994.53 元划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的账
号为 8110 7010 1200 0621 649 的人民币账户内,合计人民币 6,921,999,994.53 元(大
写:人民币陆拾玖亿贰仟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肆元伍角叁分)。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
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 105007 号验资报告。

  3、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70 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 1,173,020,525股,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共计 7,999,999,980.50 元(大写:柒拾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伍角)。上述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金额为 7,964,499,980.50元(大写:柒拾玖亿陆仟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伍角),已于 2015 年 11 月13 日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专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不含税) 人民币 59,476,736.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0,523,244.49 元(大写:柒拾玖亿肆仟零伍拾贰万叁仟贰仟肆拾肆元肆角玖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 05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0年6月30日,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575.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575.27万元(含利息收入102.57万元)。

  公司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2,350.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先期投入新能源客车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669.8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曲面玻璃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881.08万元,置换先期支付交易费用及中介机构费的自筹资金800.00万元,并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8)第105001号验证。

  2018年6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19,200.00万元用于“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 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人民币 39,460.07 万元(不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产的 350,0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9,460.07 万元(含利息收入 50.06 万元)。

  公司 2017 年 1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11,074.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7)第 105001号验证。

  公司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3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由于公司目前出现流动性困难,为避免因抽调流动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无法于2019年12月6日按期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目前,公司正在努力解决短期流动性困难,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月 6
日召开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补流募集资金及早归还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督促公司管理层对后续募集资金的归还做好安排,建议公司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金归集,主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快业务回款,催缴应收账款;多种渠道融资,增强公司流动性;与债权人协商,争取更大的流动性支持;与银行协商将受限资金部分解除限制;处置非主业业务资产,筹措资金等。董事会将持续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尽早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回笼工作,并依照法律法规程序将到期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 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人民币 58.2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8.27 万元(含利息收入 58.2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甘肃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高新支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原名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支行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名广西源正新
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山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分行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5 月 10 日公司、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荣华支行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阳泉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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