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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宜康: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ST宜康: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 宜康        公告编号:2023-70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宜华健康”)2022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2:00 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
宜华健康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00 至 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 2023
年 5 月 19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160,070,11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23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56,028,1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7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4,041,9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60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卓灵、张腾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
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079,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7565%;反对 1,75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53%;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1,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0.7564%;反对 1,7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751%;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85%。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77,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927%;反对 1,0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1%;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9,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0278%;反对 1,05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37%;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85%。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77,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927%;反对 1,0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1%;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9,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0278%;反对 1,05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37%;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85%。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582,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0709%;反对 1,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09%;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54,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3.2059%;反对 1,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257%;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85%。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579,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0688%;反对 1,25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29%;弃权 2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51,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3.1242%;反对 1,2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048%;弃权 2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709%。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与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32,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2141%;反对 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34%;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1,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6.3729%;反对 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703%;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6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
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964,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091%;反对 1,0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2%;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5,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2.6370%;反对 1,05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62%;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68%。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939,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2939%;反对 1,07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43%;弃权 5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11,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2.0358%;反对 1,07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049%;弃权 5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93%。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9,27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007%;反对 74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75%;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2,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0.2274%;反对 74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58%;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68%。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9,351,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513%;反对 4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5%;弃权 2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同意 3,323,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2.2289%;反对 4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002%;弃权 2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7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

    11.01《选举林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 156,897,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9,2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1.5050%。

    林向东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王博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 156,897,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869,1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王博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陈梓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 156,956,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5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28,4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2.9698%。

    陈梓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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