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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宜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ST宜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 宜康        公告编号:2023-4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3:00 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 4 楼董事
会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58,405,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0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56,028,6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7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2,376,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0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林致学、刘卓灵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邱奕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157,343,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97%;反对 97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41%;弃权8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邱奕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5.3209 %;反对 97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299%;弃权 8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49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林致学、刘卓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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