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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宜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4

*ST宜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 宜康      公告编号:2023-1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林正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林正刚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本人近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关于股票质押业务继续违约处置的通知函》,中泰证券根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3)鲁 01 恢执 8 号的民事判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拟将其持有的*ST 宜康股份5,427,095 股变更可售冻结后卖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林正刚。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正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468,147 股,占公司股份 8.14%。

    二、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被动减持原因:因林正刚先生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根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3)鲁 01 恢执 8 号的民事判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拟将其持有的*ST 宜康股份 5,427,095 股变更可售冻结后卖出。

    (二)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5,427,09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2%。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被动减持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林正刚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林正刚先生正积极寻求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尽力降低或避免本次违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林正刚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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