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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6 深市 泛海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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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泛海: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0

*ST泛海: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10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9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 6 份,收回 6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赵英伟、冯壮勇、刘楚然、刘晓勇等 4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英伟先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英伟先生持有公司 2,699,700 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英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壮勇先生,法学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总部副总裁兼法务总监、风险控制管理总部副总裁兼法务总监、法律合规总监、助理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法律合规总监、风险控制总监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风控法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壮勇先生持有公司 2,499,600 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冯壮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楚然先生,文学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兼投资与经营管理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楚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楚然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晓勇先生,管理学学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监、资金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监、资金管理总部副总裁、资产财务管理总部副总裁、资产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晓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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