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进行回购。
1、回购股份金额:本次用于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4,300 万元人民
币,且不超过 48,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包括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本次
用于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5,000 万港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港元,以
上资金包括购汇、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后,预计
回购 A 股股份调整为不低于 4,444.3773 万股且不超过 7,658.1887 万股;回购 B
股股份的回购数量调整为不低于 2,213.9398 万股且不超过 3,853.2841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
2、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7.60 元/股,回购 B 股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13 港元/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 A 股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7.53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港币 3.13 港元/股调整为不超过港币 3.05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4、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时还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后方能实施);本次回购的 B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5 日、2025 年 7 月 23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报告书》《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 4 月 10 日,
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B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52,838,338 股,回购
公司 B 股股份 28,223,296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98%。回购 A 股
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5.04 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 A 股价格上限7.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4 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74,737.8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股份的最高
成交价为 1.94 港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 B 股价格上限 3.05 港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65 港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50,989,016.13 港元(按
照 2026 年 3 月 4 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港元=0.88574 元人民币换算,累
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163,011.1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比例、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期限等实施情况,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A股和B股的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52,838,338股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B股股份28,223,296股将全部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6,449 0.07% 2,006,449 0.07%
其中:A股 2,006,449 0.07% 2,006,449 0.07%
B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8,685,658 99.93% 3,040,462,362 99.93%
其中:A股 1,959,316,598 63.81% 1,959,316,598 64.40%
B股 1,109,369,060 36.13% 1,081,145,764 35.54%
三、总股份 3,070,692,107 100.00% 3,042,468,811 100.00%
注1: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2、公司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时还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后方能实施);本次回购的B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3、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A股回购股份,如果在持有期限届满前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未被
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