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万朗磁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60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252.10万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2.9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50万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19.83%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权益 202.10万份
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37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0.61%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36.22元/份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13955632Y
法定代表人 万和国
注册资本 8548.30万股
成立日期 1999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
科技经济园内)
股票代码 603150
上市日期 2022年1月24日
主营业务 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小家电及材料的研
发、生产、销售
所属行业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二)近三年公司业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2024年末 2023年/2023年末 2022年/2022年末
营业收入 3,383,468,721.66 2,564,204,509.84 1,709,342,64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9,031,490.09 135,476,763.85 149,319,119.6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8,213,733.56 135,788,981.58 134,430,813.75
损益的净利润
总资产 4,903,885,966.13 3,608,381,626.96 2,525,655,88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87,840,205.27 1,420,325,145.08 1,337,547,708.09
东的净资产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1.67 1.63 1.8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62 1.59 1.83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66 1.63 1.6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22 9.85 12.20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9.17 9.87 10.98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1 万和国 董事长
2 陈雨海 董事、总经理
3 沈刚 董事、副总经理
4 张芳芳 董事、副总经理
5 陈矜 独立董事
6 杜鹏程 独立董事
7 张炳力 独立董事
8 时金敏 副总经理
9 邵燕妮 副总经理
10 许进 副总经理
11 刘跃玲 副总经理
12 张小梅 董事会秘书
13 丁芳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同时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6.20万股,约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65%。详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252.1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548.30万股的2.95%。其中,首次授予202.1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3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17%;预留5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9.83%。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37人(占公司截止2024年底员工总数6,059人的0.61%),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
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且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所有激励对象任职时间均不低于6个月。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
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权 占授予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益数量 益总数的 告日公司股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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