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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3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8 万股,
行权价格为 9.065 元/股。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的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

  4、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 万份期权,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期权
简称:华测 JLC4,期权代码:036358。

  6、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评价结果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6.095 元/股调整为 6.06 元/股,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9.23 元/股调整为 9.16 元/股。同时,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1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9.16 元/股调整为 9.125 元/股。同时,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1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行权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9.125 元/股调整为 9.065 元/股。同
时,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8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9 年股票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行权
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
数的 40%。本次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届满。

  (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权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足行权条件。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东的净利润为 746,186,939.78 元,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 2019  年 -2021  年 累 计 达 到
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1,800,193,963.47 元,满足公司层励对象的行权条件。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 面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条件。目标是: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达到4.32亿或2019年-2021年累计达到11.5

  亿。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9 名激励对象已通过参与员工持股
  (1)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 计划或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绩考核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必须通过至少 市值超过 100 万元,且个人层面绩
  一种方式持有公司股票。                效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满足行权
  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条件。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市值超过100万

  元。

  (2)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

  (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

  四个档次。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

  被评为“合格”或者之上,才能全额或者部

  分行权。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 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获受的股票 本期可行权数  本期行权占授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量(万份)  予股票期权总
                              (万份)                    数比例

  曾啸虎        副总裁        100          40          8.51%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8人)      370        148          31.49%

 合计(9人)        -          470        188          40.00%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9.065 元。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
后方可实施。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